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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十堰市城區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區各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參建單位: 近期我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頻發,造成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依法制止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根據市住建局主要領導批示精神,結合《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十堰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十安發[2020]5號)、《市建設專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堰市建設領域安全技術復核、設計復核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建安辦發[2022]2號)文件要求,決定組織開展城區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現將《十堰市城區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十堰市裝飾裝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2022年7月15日
十堰市城區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變動房屋主體和 承重結構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職責,依法制止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有效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全面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城區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進一步壓實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安全生產隱患,堅決遏制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多發頻發態勢。 二、檢查時間 2022年7月16日至8月10日 三、檢查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 1.十堰市城區(茅箭區、張灣區)納入監管的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2.市長熱線、主管部門轉辦及群眾舉報的涉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二)內容。 1.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是否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 2.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是否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3.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四、檢查方式 本次執法檢查采取由市裝飾辦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對列入執法檢查范圍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逐一檢查。 五、分組安排 第一組 檢查茅箭區 組 長:薛治華 成 員:曹強、韓朝海、陳海濤 第二組 檢查張灣區 組 長:鐘翠玲 成 員:李斌、張勇、萬利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參建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市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杜絕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全面提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落實責任,消除隱患。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迅速組織企業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排查在建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是否存在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對存在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徹底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排查整改不力,致使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排除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參建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